[114.08更新]
計畫簡介:(含「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3項、第4項規定取得居留身分之下列對象之一:
(1)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