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申請街頭藝人證照的朋友們,照過來!照過來!
108年度考試方式改以2天上課方式進行,
歡迎有興趣申請街頭藝人的學員們報名參加。
💖想要報名的學員們可來電06-7955700詢問喔~!!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5月3日(五)17:00止
(二)申請方式:
1. 網路報名:
於開放報名期間,至本局報名網址(http://buskersapply.tainan.gov.tw)依說
明填寫表單,確認相片均上傳成功後,完成報名。
2. 現場交件:於報名期間之上班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親自或委託他人持已填妥及備妥資料之報名文件,繳交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發展科(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
3. 通訊申請:
填妥報名表後,使用108年度臺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申請專用信封封面黏貼信封,連同須繳交之照片及證件影本等以掛號方式寄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收。報名期限至5月3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上課日期
108年5月11日(星期六)09:00 - 17:40
108年5月12日(星期日)09:00 - 17:40
上課地點: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臺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
課程內容請參考圖片!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完成申請後,需全程參與「臺南市街頭藝人展演工作坊」上下午簽到,始核發展演許可證。(每節90分鐘。每日第1節上課20分鐘後,不得入場;其他節次上課5 分鐘後,不得入場)
2.申請表件一經送達,不再受理更換團名或團員。
3.申請表件一經送達,不予補件。
4.申請表件一經送達,不予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