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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更新]產業人才投資方案Q&A-學員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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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02修正)

✍️1 問:請問要如何報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課程?

👉答:1.本方案課程報名方式係採線上報名機制,原則上於課程開訓日1個月前開放線 上報名,例如:開訓日為3月1日,自2月1日中午12時起該課程於本方案報名網 站開放報名。遴選方式係以線上報名時間先後順序依序審核學員錄訓資格。 2. 若 要 使 用 本 方 案 線 上 報 名 相 關 功 能 者 , 請 先 至 台 灣 就 業 通 網 站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加 入 會 員 , 方 可 至 台 灣 就 業 通 在 職 訓 練 網 (https://ojt.wda.gov.tw/)線上報名本方案課程。


✍️2 問: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類型有哪些?

👉答:本方案課程種類多元,例如管理類、電腦資訊技術類、語文類、工業製造 類、財務金融類...等課程,歡迎依自己本身需求擇定訓練課程,以精進技能或培 養第二專長。


✍️3 問:是不是只要有投保勞保即可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補助資格?

👉答:凡年滿15歲以上,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 產之勞動投保者)、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即可符合補助對 象,但是下列3種身分勞工不符合補助資格:

1.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接受職業訓練的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

2.因任職單位裁減資遣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 (投保紀錄註記有「裁」字者)。

3.因工作中遭受職業傷害無法繼續工作,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 以自費方式加保者。


✍️4 問: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是否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對象?

👉答:是的。凡年滿15歲以上的在職勞工,在開訓當日由本方案資訊系統自動與勞 保勾稽比對,若無法勾稽參訓學員勞保資料時,學員必須檢附開訓當日仍為在職 勞工的勞保投保明細表。但在參加職前訓練期間,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接 受職業訓練的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則不符合本方案補助對象。


✍️5 問:參訓學員是否必須另外準備投保證明文件?

👉答:本方案參訓學員勞工保險在保身分是由本方案系統與勞保局系統勾稽,並由 訓練單位確認。但如果系統無法自動勾稽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時,學員須自行檢附 開訓當日仍在職的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投保明細表影本代替。

前 述 資 料 可 利 用 自 然 人 憑 證 至 勞 保 局 網 站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q58UpWBe19E%3d)點選個人申報及查詢→以 自然人憑證登入→投保年資查詢→整合查詢即可查到投保身分,或至勞保局臨櫃 協助查詢。


✍️6 問:請問公務員或投保國民年金者是否可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答:本方案規定補助對象為在職勞工,以投保身分作為認定標準,若投保公務人 員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者,均不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 人身分,故不符合本方案補助資格。


✍️7 問:請問哪些人符合獲得100%補助費用的資格?

👉答:本方案的參訓學員若屬特定對象勞工(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包含獨 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 作能力者、家庭暴力被害者、更生受保護人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中央 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 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 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即符合補助全額訓練費用者。


✍️8 問:何謂「獨力負擔家計者」資格?獨力負擔家計者應檢附那些相關文件?

👉答: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之認定來受理案件。獨力 負擔家計者應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須有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或戶籍謄本影本 (須有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一份,併同檢附相關文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 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1.配偶死亡。

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6個月以上未尋獲(檢附報案紀錄文 件)。

3.離婚。

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檢附訴訟案件)。

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檢附入獄、羈押或拘禁通知文件)。

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檢附徵集、召集通知文件)。

7.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文 件)。

8.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 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檢附公文或轉介單)。 (二)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 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三)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 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獨自扶養之親屬如有年滿15歲以上至65歲者,需檢附其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 力證明: 1.在學證明:係指25歲(含)以下仍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在學 證明文件。但不包含就讀空中專科及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 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或遠距教學(15~25歲方需檢附)。 2.無工作能力證明:係指罹患重大傷、病,經醫療機構診斷必須治療或療養3 個月以上之診斷證明文件正本。


✍️9問:「開訓日」有加入就保、勞保或農保,如課程中離職,可以領到補助費用
嗎?

👉答:可以。本方案補助資格是以開訓日當日為基準,即學員於開訓日當日具就業 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即使上課期間發生轉換工作情 事,如能持續參訓至結訓經訓練單位考核通過,且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缺 課時數未超過訓練總時數的1/5及完成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後,即可申領該 次課程的補助。


✍️10 問:若「報名」時具就保、勞保、農保被保險人身分,但開訓當日卻已離職無
投保,還可以領到補助費用嗎?

👉答:不可以。本方案補助資格是以開訓日當日為基準,若報名時雖具就業保險、 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開訓當日卻喪失上開被保險人身分者, 則非屬在職勞工,故無法獲得本方案補助費用。


✍️11 問:參訓期間可否請假?請假缺席時數是否有影響補助費用之申請?

👉答:為回歸在職訓練本質,訓練規劃有其系統性與整體性,學員應全程出席參 訓,以確保習得完整所需技能。但考量在職勞工恐因臨時性工作或家庭照顧因 素,無法全程參與訓練課程,故有總訓練時數1/5請假之彈性。若參訓期間缺課 時數超過總訓練時數的1/5(不包含1/5)者,則無法申請補助費用。 例如: 小李參加一門總訓練時數為25小時的課程,若小李於參訓期間請假5小時,則不 影響其補助款的申請;若請假6小時,則無法獲得訓練補助(因總訓練時數的1/5是 5小時)。


✍️12 問:如果為本課程之遞補學員,是否未上課之時數會計入1/5缺課時數中?

👉答:會。例如:如果小明為該課程的遞補學員,於開訓日後14日參訓,若該課程 已開訓6小時,該6小時仍算入小明的缺課時數內,故決定遞補參訓前應注意未上 課時數是否有超過1/5,以免參訓後卻無法領取訓練費用補助。

 

✍️13 問:請問3年10萬補助費用如何計算?

👉答:本方案3年補助10萬元訓練費用的計算方式,是以學員初次參與「產業人才投 資方案」或「充電起飛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或照顧服務職類 職業訓練的課程開訓日起算3年,期滿後自再次參與前開計畫的課程開訓日起重 新起算。 例如: 小明以在職勞工身分初次參加本方案課程,其上課開訓日為101年3月5日,所以 小明自101年3月5日至104年3月4日止可獲得3年10萬元的補助額度;期滿後,則以 期滿日後再次參加課程的開訓日重新計算(也就是說,如果小明於104年5月1日參 加充電起飛計畫課程,其重新起算3年10萬的日期為104年5月1日),以此類推。

✍️14 問:如果我使用的補助額度快達到7萬元上限,剩餘款項低於本次參訓之訓練
費用,可否就剩餘款項申請本次訓練費用補助?

👉答:可以。本方案為3年累計最高補助10萬元,3年期間如果最後課程補助額度已 超過10萬元,各分署僅撥付學員補助經費剩餘的額度,超出補助額度的訓練費用 須由學員負擔(例如:小明已使用9萬5,000元的額度,目前參加的課程總訓練費為 1萬元,政府補助80%,原補助8,000元,但小明僅剩下5,000元的補助額度,所以 該堂課程僅能獲得5,000元的補助,超出部份小明需自行負擔)


✍️15 問:如何查詢我的補助金額度還剩多少?

👉答:請至台灣就業通在職訓練網首頁 (https://ojt.wda.gov.tw/)之﹝會員專區﹞登入後點選﹝補助額度使用情形﹞功能頁 面查詢。


✍️16 問:請問是否能依參訓學員身分,正確顯示全額補助或是一般補助額度?

👉答:因民眾報名當下,系統無法確認學員身分正確與否,所以系統會先顯示一般 身分之補助額度,即只會先顯示80%之補助費用。若民眾符合全額補助對象,結 訓核撥補助費後,實際核撥補助費就會顯示全額補助的金額。

 

✍️17 問:上完課多久可以領到補助款?

👉答:訓練單位應於訓練班次結訓後21日內辦理結訓作業,並以班為單位辦理核 銷,須將相關表件函送至分署,辦理學員補助費用請領作業。分署收件後尚須核 對資料及辦理申請補助核銷作業,補助費用約於訓練課程結訓後2個月內會撥款 至符合補助資格的參訓學員個人帳戶。如全班學員資料均符合規定,待審查完成 後即可撥款;如有學員提供資料不符合規定者,分署於審核後,通知單位修正補 件,但時程須視單位送件及補正效率,建議學員應將資料備齊,以利訓練單位辦 理結訓作業。

 

✍️18 問:課程線上報名就可以去上課嗎?

👉答:

1.已成功於報名網站完成報名資料線上送出者,系統將會顯示您的報名資料 「收件成功」並給予「報名序號」,此僅表示您的報名資料送出成功。

2.訓練單位會以線上報名的先後順序依序初審參訓資格,請於接獲訓練單位繳 費及繳交資料通知時,儘速完成繳交訓練費用及相關資料,才算完成整個報 名程序,方能上課。

※若有繳費或課程內容問題,可主動與訓練單位聯繫。


✍️19 問:請問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錄訓機制能否改為抽籤方式決定?

👉答:本方案遴選方式是依據報名先後順序,由訓練單位依核定訓練計畫之學員資 格進行初審,並依報名順序協助辦理錄訓作業。報名次序及學員資格皆可於系統 查詢,資訊完全透明,如果錄訓機制改由抽籤方式易造成有透明程度不足的疑慮。


✍️20 問:請問是否有限制2年內不可重複報名同一個課程的規定?

👉答:本方案課程為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多參加在職訓練。即便課程名稱 相似,亦會有單元設計差異或課程難易度不同的差別,或學員受限本身知識能 力,對吸收課程內容程度也不同,故未限制學員參訓次數,但3年最高補助10萬。

※自108年起新增「即時比對課程報名時段重疊」功能,民眾送出課程代碼報名 時,如與已報名或參訓中的課程有時段重疊情形,民眾只能擇一參訓(與已報名 課程重疊,應取消已報名課程,才能完成新課程報名;與參訓中課程重疊,即不得報名) 。 敬請於課程報名前,留意欲報名課程是否與其他報名及參訓中之課程有時段重疊情形,以有效利用訓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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